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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0 02:28:37 作者:kaiyun中国官方网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双方: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向企业来提供住宿、饮食、租用会议室等服务事项。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交易标的:(1)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向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液氨、醋酸、新能源、新材料等化工产品;(2)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向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甲醇、甲胺等化学原料。

  经双方预计,2024年、2025年、2026年公司销售关联交易最高年度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20,000万元、20,000万元、20,000万元。

  2024年、2025年、2026年公司采购关联交易最高年度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0,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

  协议生效条件及协议有效期:本次签署的有关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签章;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对该等关联交易履行法定批准程序之日起生效;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化工原料供应协议》,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直接向本公司采购化工原料。按市场行情报价结算;协议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与新华制药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四、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注1:因荆州基地建成投产,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故2024年公司预计与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有所增加。

  注2: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与新华制药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中提出: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持续关联交易交易额将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5,700万元、23,400万元及23,400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和公司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对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要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对以往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统一梳理,并对已到期的关联交易协议重新签订,并结合2024年的生产运营的预计情况,对202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预计。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是必要的,协议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常怀春、董岩、高景宏、庄光山、张成勇、刘承通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更新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股则》、《企业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一下午16:00)至本公司证券部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