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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5-25 23:06:33 作者:kaiyun中国官方网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逐步加强对餐具消毒企业监管的建议》(第111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法律和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开展监督执法。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力度。2016年4月至6月,组织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共抽检25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消毒餐饮具5881件,发现不符合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单位31家,消毒餐饮具349件(次),我委在委政务网站予以公告,各地依法进行查处。2017年以来,组织各地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740户次,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依法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公告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结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强化案例警示。2017年,我委公布了《2016年公共卫生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例典型案例为《成都市某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清洗消毒后餐具抽检不合格案》,以案释法,向社会公众宣传集中消毒餐饮具相关知识。二是发挥协会作用。商务厅积极引导四川省烹饪协会、四川省火锅协会等行业协会对餐饮企业提出倡议,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和餐具卫生意识,做到消毒餐具可溯源,切实落实餐饮企业主体责任,拒绝卫生不达标的餐具进入餐厅,切断“黑作坊”消毒餐具企业的利益链条。

  (一)积极反馈修订建议。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沟通联系,反馈四川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中发现的突出和普遍的问题,对原卫生部2002年出台的《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提出修订建议。适时向省人大提出《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修订建议,为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二)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审批、生产、出厂、使用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力度,形成监管闭环,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大监管信息相互连通。充分的发挥卫生12320和市场监管1231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集中消毒餐饮具投诉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集中消毒餐饮具采购使用管理。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并且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合理确定抽检比例,重点对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建立并遵守餐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情况、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及时公告行政处罚结果并推送至信用中国(四川)平台,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依法经营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索证索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查验、留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

  (四)探索推进信息化监管。2018年开始,成都市积极探索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在线监控和二维码监管,实现实时远程查看各生产企业生产线现场情况;社会公众通过扫描餐饮具消毒产品外包装上的二维码,实现对生产企业相关信息查询。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已在省智慧卫监平台开发建立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在线监管模块,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功能,积极推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在线监管工作。

  (五)加强宣传培训教育。针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的问题,继续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引导企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帮助其提高卫生意识和自身管理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餐具消毒企业监管的建议》(第111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一)开展监督执法。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力度。2016年4月至6月,组织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共抽检25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消毒餐饮具5881件,发现不符合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单位31家,消毒餐饮具349件(次),我委在委政务网站予以公告,各地依法进行查处。2017年以来,组织各地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740户次,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公告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结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强化案例警示。2017年,我委公布了《2016年公共卫生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例典型案例为《成都市某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清洗消毒后餐具抽检不合格案》,以案释法,向社会公众宣传集中消毒餐饮具相关知识。二是发挥协会作用。商务厅积极引导四川省烹饪协会、四川省火锅协会等行业协会对餐饮企业提出倡议,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和餐具卫生意识,做到消毒餐具可溯源,切实落实餐饮企业主体责任,拒绝卫生不达标的餐具进入餐厅,切断“黑作坊”消毒餐具企业的利益链条。

  (一)积极反馈修订建议。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沟通联系,反馈四川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中发现的突出和常见问题,对原卫生部2002年出台的《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提出修订建议。适时向省人大提出《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修订建议,为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二)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审批、生产、出厂、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力度,形成监管闭环,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大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卫生12320和市场监管1231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集中消毒餐饮具投诉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集中消毒餐饮具采购使用管理。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合理确定抽检比例,重点对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建立并遵守餐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情况、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告行政处罚结果并推送至信用中国(四川)平台,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依法经营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索证索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查验、留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

  (四)探索推进信息化监管。2018年开始,成都市积极探索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在线监控和二维码监管,实现实时远程查看各生产企业生产线现场情况;社会公众通过扫描餐饮具消毒产品外包装上的二维码,实现对生产企业相关信息查询。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已在省智慧卫监平台开发建立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在线监管模块,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功能,积极地推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在线监管工作。

  (五)加强宣传培训教育。针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的问题,继续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带领企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帮助其提高卫生意识和自身管理上的水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