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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07-27 13:38:41 作者:kaiyun中国官方网

  证券代码:603026证券简称:石大胜华公告编号:临2022-092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胜华新材”)于2022

  年9月20日与四川中氟泰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氟泰华”)

  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胜华新材、中氟泰华拟在四川省乐山市成立六氟

  磷酸锂项目公司(简称“锂盐项目公司”),锂盐项目公司由中氟泰华控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与中氟泰华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胜华新材于2022年9月20日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榆高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榆高化工”)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拟在四川省乐山

  市成立电解液项目公司(简称“电解液项目公司”),电解液项目公司由胜华新

  材控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与中氟泰华控股母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了《电解液项目原料及公用工程采购、供应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或“本框架协议”),就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孙公司(合并简称“福华通达”)将为电解液项目企业来提供相应原料和公共能源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金:78,143.39931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

  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气瓶充装;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检测;发电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

  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餐饮服务;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

  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

  学品经营;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总部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83,308.05万元,负债

  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561,906.09万元,负债1,030,636.83

  关联关系: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本框架协议由双方于2022年9月27日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签

  本框架协议仅作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本框架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胜华新材”)、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榆

  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榆高化工”)拟在四川省乐山市成立电解液项目公

  胜华新材、四川中氟泰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氟泰华”)拟在四

  川省乐山市成立六氟磷酸锂项目公司(简称“锂盐项目公司”),锂盐项目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合并简称

  因电解液项目公司建设、运营及市场发展需要,需采购福华通达供应的公共

  能源(简称“标的物1”)、锂盐项目公司供应的液体六氟磷酸锂(简称“标的

  物2”)以及胜华新材供应的部分溶剂(EC、PC)(简称“标的物3”,与“标

  为保持电解液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基于长期战略合作考虑,经本框架协议各方同

  (1)鉴于电解液项目公司后期将向标的物供应方采购大量标的物,各方同

  意将本框架协议作为电解液项目公司相应采购运营模式的指导性文件。电解液项

  目公司成立后,应按本框架协议执行。届时,电解液项目公司应按本框架协议与

  (2)本约定涉及下列标的物采购、供应、结算的基本规则:

  电解液项目公司直接所需的溶剂、公共能源(含辅助生产性服务)和液体六

  (3)各方保证:各自提供的标的物合格且具有合法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第

  (4)若标的物公共能源设施由本约定主体之外的其他与本框架协议主体及

  关联主体无关的第三方集中管理和直接向电解液项目公司供应,将为电解液项目

  (1)电解液项目公司依据其实际运作状况,定期向标的物供应方提交标的

  物需求计划,标的物供应方按计划备货,不得影响电解液项目公司装置稳定运行。

  (2)电解液项目公司需求的具体标的物(液体六氟磷酸锂、溶剂)定价机

  电解液项目公司后续原则上均向锂盐项目公司采购六氟磷酸锂,在该前提

  下,按照如下公式(定价机制)计算的大客户价进行结算:(隆众固盐国内主流

  价*液盐折固含量+EMC价格*实际含量+DMC价格*实际含量-1000)*(1-液盐折

  固成本降低25%/2*液盐折固含量)*(1-折扣系数)。基于合理公允原则,折扣

  系数参照主要电池厂商向其主要供应商交易优惠结算价格商定,根据目前行业长

  期协议优惠价格水平折扣系数为10%。电解液项目投产后,每年根据电解液项目

  公司实际采购量、市场情况及其他特殊事项,各方协商确定该定价机制是否进行

  为免疑义,本框架协议所述液盐价格均为管输送到价。若供应方销售的产品

  电解液项目公司原则上均向胜华新材采购溶剂(EC、PC),在该前提下,应

  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的大客户价进行结算:隆众国内电池级主流均价*90%。为免疑

  ①因电解液项目公司和锂盐项目公司投产尚有一定时期,实际运营数据及市

  场变化存在变数,若发生较大偏差,造成一方利益严重受损,各方经友好协商可

  ②因某地区供应检修或其他问题导致价格明显偏离市场的情况,有损一方利

  ③当月锂盐项目公司销售给电解液项目公司的液体六氟磷酸锂价格不高于

  锂盐项目同期销售净水出厂平均价格,且不高于同期销售给另外的股东(如有)的

  净水出厂价格,原则上也不高于同期电解液项目公司可外采的价格。若供应方销

  ④锂盐项目公司生产的液体六氟磷酸锂应优先供应电解液项目公司,确保其

  生产需求,若因锂盐项目公司非客观问题造成供货量不足(以双方确认的各月度

  需求计划确定的供货量为准)时,由项目公司做外采补充,外采差额部分(指

  双方当月实际结算价格与外采价格之间的差额)由供应方全额补偿。若液体六氟

  ⑤为保障合约结算价格充分市场化和合理公允原则,电解液项目公司与供应

  方按季度进行价格回顾,供需各方可对未来季度市场供需平衡变化进行研讨,争

  取电解液项目公司在市场具备更大竞争力;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仍按照本框

  双方联动锁价机制,锁定液体六氟磷酸锂成本,提高行业竞争力。若协商不一致,

  当期液体六氟磷酸锂价格低于完全成本时,由供应方决定是不是启动联动锁价机制

  并决定液体六氟磷酸锂价格,但若结算价格低于液体六氟磷酸锂边际成本时,缺

  口部分由电解液项目公司做补偿(补偿后电解液价格不低于电解液边际成本);

  当期六氟磷酸锂价格高于完全成本时,在各方利益一致的前提下,由电解液项目

  (3)电解液项目公司需求的公共能源的定价机制/公式如下:

  ①蒸汽基准价格:160元/吨。根据供应方煤炭加权成本折算,蒸汽用煤的

  测算标准4500大卡、价格0.155元/大卡(或700元/吨,含运费)。

  ②加权成本=供方当月煤炭采购总额/当月煤炭采购总量,供方负责提供当月

  ③蒸汽价格联动比价系数为5:1,即加权成本每吨上涨或下降5元,蒸汽

  价格每吨相应上涨或下降1元,蒸汽价格联动按季度进行调整。

  ④若周期内煤价平均价格变化超过10%(含),当月蒸汽价格立即联动调整。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如政府指导价格发生明显的变化,结算价格按变化差额同步调

  (1)中氟泰华供应的公共能源中应由供应方铺设专用管道直接输送至电解

  液项目公司的,交付点为电解液项目公司厂界外一米处,交付点作为风险和所有

  (2)电解液项目公司外送的污水、凝结水等需要输送至乙方(含乙方控制

  的公司)处理的,由电解液项目公司送至电解液项目公司厂界外一米处,交付点

  为电解液项目公司厂界外一米处。厂界外一米处外的设施建设和实施费用由乙方

  (3)中氟泰华供应的液体六氟磷酸锂由供应方铺设液体六氟磷酸锂专用管

  道直接输送至电解液项目公司。交付点为电解液项目公司厂界外一米处,交付点

  作为风险和所有权转移分界点,以管输质量流量计实际计量为准。厂界外一米处

  (4)电解液项目公司应按照电解液实际需求量采购六氟公司的液体六氟磷

  酸锂。供应方优先保障电解液项目公司电解液装置需求,同等条件下,电解液项

  (5)供应方因客观情况导致六氟磷酸锂无法供应或供应量不足时,应至少

  提前一周时间通知电解液项目公司。电解液项目公司生产负荷调整时,应及时通

  (6)供应方质量符合电解液项目公司需求标准。如对质量存在异议,以书

  面形式即时通知对方,因质量上的问题造成电解液项目公司无法接收、产品异常而造

  成的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或各方协商解决。对不符合电解液项目公司质量要求

  (7)每月25日前电解液项目公司向供应方提供次月标的物需求计划,供应

  (8)标的物自供应之日起90天为装置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供需方至少每

  (9)优先权:供应方以优先保障电解液项目公司需求为准。电解液项目公

  (10)电解液项目公司标的物外购时,供应方应尽可能协助解决供应问题。

  为便于准确计量,由电解液项目公司负责并承担费用于电解液项目公司所需

  直接标的物交付点安装计量流量计作为结算依据,至少每1公历年自负费用委托

  有相应校验资质的第三方校验一次计量流量计。电解液项目公司和供应方如对计

  鉴于紧密联系的一体化生产合作模式,供应方有义务保障电解液项目公司装

  在电解液项目公司经周测算、月回顾的月度利润表中净利润小于零时,为了

  不因电解液项目公司原料需求变化影响到供应方正常生产,当出现此情况时,电

  生产、储存、运输、工艺流程中一定要遵守质量安全环境健康法律和法规。

  (1)供应方供应的标的物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行业规范和合同约定的

  (2)电解液项目公司和供应方的生产不违反法律法规;具有危险化学品相

  (3)电解液项目公司和供应方保证在交易磋商和履行交易过程中,向对方

  提供的资信证明(含特许经营)、证照、资料、产品的名字、规格、品质、标准、

  票据、权证、权利限制等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欺骗、伪造、变造行

  (1)双方应对本协议洽谈或为了成立项目公司而对其披露的任何无法自公

  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包括商业机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

  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机密)保守秘密。未经文件资料提供方同意,另一方

  (2)双方应采取最大限度注意义务和措施保证可能接触上述商业机密的在

  (3)本条所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终止,相关保密义务一直延续至

  (4)法律、任何监管机关要求披露或使用不受上述限制。

  (1)电解液项目公司与供应方今后将签署正式采购协议;正式采购协议签

  (2)项目合作终止情况下,本框架协议自动解除。

  除上述约定情况外,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任意解除。

  立电解液项目公司,电解液项目公司由公司控股,目前公司仅与榆高化工签订《投

  资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仅作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不对双方具体合

  作事项产生约束,电解液项目公司的成立存在不确定性,本框架协议的执行存在

  锂盐项目公司,锂盐项目公司由中氟泰华控股,目前公司仅与中氟泰华签订《投

  资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仅作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不对双方具体合

  作事项产生约束,锂盐项目公司的成立存在不确定性,本框架协议的执行存在不

  生约束,最终的具体合作事项需由电解液项目公司与供应方今后签署正式采购协

  议,电解液项目公司和锂盐项目公司尚未成立,电解液项目公司与供应方能否签

  应收款项融资138,934,166.54元,当前公司的在建项目较多,项目计划投资金

  额1,275,917.46万元,资金投入较大,项目投资可能会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

  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单位现在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未来电

  解液和六氟磷酸锂可能面临产品价格下行、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行业可能面临

  较为激烈的竞争,另外可能面临政策、市场、技术、经营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

  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石大胜华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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