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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港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保付费考评细则(2023年版)》的通知

时间:2024-07-07 08:08:49 作者:kaiyun官方网页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按床日点数付费结算管理工作,根据《贵港市付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部分长期住院病种试行按床日点数付费管理的通知》(贵付费改革组办发〔

  一、《贵港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保付费考评细则(2023年版)》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请各级医保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及时沟通协调存在问题。

  三、请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参照考评细则认真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并规范医疗管理,努力提升医疗服务的品质水平。

  1.医疗机构业务院长由中级职称及以上医师负责,且第一执业地点在本医疗机构。(2分)

  2.医院临床科室设置至少有精神科男病房、女病房和门诊等科室,每两层楼最少要有一个护理单元。(4分)

  3.医院行政科室设置至少有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可含院感)(3分)。医务科须由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人员负责,质控科须由中级职称以上医师负责,护理部须由护师以上人员负责。(3分)

  4.医院功能科设置至少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并提供对应服务。(2分)

  1.医疗机构业务院长非中级职称及以上医师负责的(减1分);第一执业地点不在本医疗机构(减1分)。

  2.现场查看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男女病房应有所区分,每间病房必须成为独立空间,不形成独立空间的(减3分)。门诊坐诊医生不具备精神卫生执业医师资质的,视同无门诊(减0.5分)。两层楼只有一个护理单元的(减1分);每层楼缺医师办公室/护士办公室/治疗室(含处置室)/抢救室,缺项(减0.5分/项),治疗室与处置室布局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减0.5分)。如果医院住院楼仅为一层,分为男女病区的,每个区至少一个护理单元,每个区必须独立设置医师办公室/护士办公室/治疗室(含处置室)/抢救室),相关考核同上。该项可负分。

  3.查文件资料。须有医院文件支持,医院行政科室设置,缺项(减1分/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个医疗行政科室要求独立办公室,相同职能部门可合并办公,无独立办公室的(减1分/科)。医务科非由执业医师负责的(减1分);质控科非由中级职称以上医师负责的(减1分);护理部非由护师以上人员负责的(减1分)。该项可负分。

  4.现场查验。功能科室设置缺少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的,缺项(减0.5分/项),各功能科室只设置未正常提供服务的,不计入。

  5.现场查验。未设置单独病案室的(减0.3分),无专职病案管理人员的(减0.2分),无专用的归档病历保存间的(减0.2分),归档病历存放杂乱无章、不够规范的(减0.3分)。注:病例管理统一规范,需有唯一识别的病案号,并能快速查找获得病例。

  通过查看医师、护士注册网,视频监控以及实际排班或电话、现场核查等方式来进行考核,只注册但不在岗人员的以及第一执业地点不在本医疗机构的不计入。

  1.本机构精神科执业医师(不含助理)名,其中精神病学主治医师名,精神病学副主任以上医师名;本机构执业护士名,其中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名。

  (1)一级精神病医院,至少有3名精神科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精神科主治医师,全院至少有10名护士。精神科主治医生每缺一名,减5分;精神科执业医生每缺一名,减4分;护士每缺1名,减3分。本项可负分。(2)二级精神病医院,至少3名精神病学主治以上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精神病学副主任医师,(≤150张编制床位最少配备3名精神病学主治及以上医师,每增加50张床位增加1名精神病学主治以上医师);全院至少有15名护士、全院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150张床位最少配备15名护士,每增加10张床位增加1名护士)。缺精神科副主任医师,减5分;每缺一个精神科主治医师,减4分;每缺一个主管护师,减4分;护士每缺1名,减3分。本项可负分。(3)三级精神病医院在二级精神病医院的基础上,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不含多点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每缺1名精神科副主任医师,减5分;每缺一名精神科主治医师,减4分;每缺1名主管护师,减4分。

  以上,不超25张床位的(≤25)不纳入每50张床位计算;考核年度内实际住院人数低于编制床位数的,以该年度各月份中最高实际住院人数进行计算。

  2.相关功能科室人员需配备有关人员,其中检验科最少2人(最少一人为检验士以上资格,另一人为检验师以上任职资格),药剂科最少2人(其中最少要有一名初级药师以上职称,另外一名必须为药士以上资质),医学影像科最少1人。配备人员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减1分/人),兼职情况不计入。

  3.精神科执业医师管床患者数(6分);在院患者与执业护士的比例(3分)。(患护比例:按患者人数除以护士人数)

  1.核定床位张,实际开放床位张。其中3人间以下房间(共张),4-9人间共间(共张),10人间(含)间(共张),大于10人间以上房间间(共张)。10张病床以上的病房占总病房比例超10%的(超过部分不足5%计为5%,减1.5分;超过部分大于5%、小于等于10%的,计为10%,减3分)。本项可负分。

  2.有无超床位收治病人,超床位收治病人比例≤5%得满分;比例>5%减3分;>10%以上的,本大项不得分。

  3.在院患者名(请注意清点实际留住医院的患者人数)。本机构实际每名精神科执业医师(不含助理)管床患者平均数≤25(6分),26~35(减3分),>36本项不得分;患护比例≤10(3分),11-15(减2分),≥16本项不得分。

  1.医疗设施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适宜性,有影像类、检验类、监护抢救类、治疗类设备(4分)。

  精神病医院基本设备应有:供氧装置、呼吸机、洗胃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气管切开包、显微镜、血液分析仪、自动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恒温箱、离心机、超净操作台、电动振荡器、电冰箱、X光机、脑电地形图仪、脑血流图仪、B超、常用处置器械、体疗设备、超声治疗仪、音频电疗仪、音乐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机、电视机、扩音机、储存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每缺一项设备,减1分,减完为止。(注:如有新仪器涵盖相关功能的,计入)

  1.科室消毒隔离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等要求(0.7分)。

  1.环境布局:室内物品摆放与清洁度、分区合理,洁污分流、设置隔离病房(不符减0.1分)。

  3.隔离与消毒:诊疗用物的清洁消毒、床单位消毒、卫生洁具消毒等,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空气消毒及登记记录完善。病人安置及隔离方式正确、有标示(标识)(不符减0.1分)。

  4.空气消毒机/空调系统的维护:查维护、保养记录,空气消毒机\空调系统维护每半年一次(科室申请记录);设施运行正常,在有效期内(不符减0.1分)。

  5.无菌操作:查无菌物品有效期、摆放次序、无菌操作,(医务人员)着装清洁规范,一人一用一消毒灭菌(不符减0.1分);

  7.定时进行消毒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监测,结果达标,超标一周内整改(不符减0.1分)。

  8.配餐室环境洁净、布局分区合理,集中统一开餐的病区配备餐具消毒柜、设备专用、运行良好(不符减0.1分);餐具干净、清洗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减0.1分);定时按要求对餐饮具消毒、有记录可查(不符减0.1分);封闭式精神科病房住院患者饮用水符合标准要求,盛装容器定时清洗(不符减0.1分),食物存放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减0.1分)。此项可负分。

  1.首诊负责制度:建立与医疗机构能力相符的(也即能实现的)首诊负责制度,以及与该医疗机构能力相符的流程。

  2.三级查房制度:①建立三级查房制度;②各级医师按规定查房,查房内容符合标准要求;③查房规范,准备充分,人员齐全。

  2.每周至少有一次以上上级医师查房,病重、病危病人每日均有上级医师查房。缺项(减0.5分/次)。

  3.对新入院病人首次查房:A、B型病人三级医师应在72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C、D型病人三级医师应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紧急状况随叫随到并做好记录。缺项(减0.5分/次)。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①建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符合疑难病例讨论条件者均需组织讨论;②科内讨论和院内讨论的组织符合相应的要求,并有记录。

  1.有疑难病例(定义:经长期治疗后病情并无改善的病例)讨论制度与流程,制度或流程任何一项缺失(减0.5分);临床科室应做好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台账,无台账记录的,减1分。

  2.凡入院1周以上诊断不明或者疗效较差的病例,住院期间相关检查有重要发现可能导致诊疗方案的重大改变,应进行科室疑难病例讨论。讨论情况分别记入病志和专设的疑难病例讨论本中。每月至少两例,少一例(减0.5分)。

  3.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讨论意见、讨论结果及下一步治疗方案。少一项(减0.2分)。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应于24小时内完成,科主任应于48小时内审核签名。缺记录(减1分);未按时间完成(减0.5分/次)。

  4.会诊制度(1分):①建立会诊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开展相关会诊;②申请会诊单填写清晰主题明确,程序准确,到位及时,会诊记录书写格式内容符合标准要求;③院外会诊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医师外出会诊遵守相关规定。

  1.有会诊制度与流程,制度或流程任何一项缺失(减0.5分);制度或流程内容与现场检查时的人员技术能力配备不相符的(减0.5分)。注:会诊包括院内会诊、院外会诊等。

  2.申请科室会诊单会诊目的书写明确。会诊科室有详细的指导意见,包括具体使用药物名称及药物剂量等。内容不详(减0.2分/项)。

  3.院外会诊及医师外出会诊必须经医务科备案,缺少备案(减0.5分/例)。

  5.危重病例抢救制度(1分):①建立危重病例管理和报告制度;②有科内抢救组织,并开展演练培训;③抢救设备齐全,流程合理;④各种记录及时,详细。

  1.有危重病例抢救制度与流程,制度或流程任何一项缺失(减0.5分);制度或流程内容与现场检查时的人员技术能力配备不相符的,减0.5分。

  2.有危重病例时需在交接班本上详细记录并进行床头交接班。交接班缺记录(减0.5分/次),记录不完整(减0.2分/次)。

  3.科内无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小组减2分。有工作制度、抢救流程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演练记录,缺项(减0.5分/项)。

  4.科内有《急危重症抢救记录本》,及时登记并对抢救内容做评价分析。缺记录(减0.5分/次),缺评价分析(减0.3分/次)。

  6.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分):①建立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科室有交接班登记本,并规范执行交接班制度;②危重病例重点交接班,有记录可查。

  2.科室无排班本(减0.3分)。详细记录一、二线医师值班名单,并有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排班不规范(减0.1分/次)。

  3.科室无交接班登记本(减0.5分)。对每日病重病危病人、新入院病人、需紧急处理病人(如高热病人、急腹症病人等)必须有详细交班记录,缺项(减0.3分/次)。电子交接班要有纸质存档,有交接班人员手签,若无手签(减0.2分/次)。

  4.病人主管医师变动时,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缺项(减0.1分/项)。

  7.危急值报告制度(1分):①建立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②临床危急值报告接收处置规范。③各科室有临床危急值记录本(含检验科、影像检查科)。

  1.有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与流程,制度或流程任何一项缺失(减0.5分)。

  2.临床、医技科室有专门的《危急值报告记录本》,缺记录本(减0.2分)。

  3.临床医师需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危急值”报告时间、检查结果、处理、转归情况,处理时间具体记录到时与分。缺记录(减0.5分/次),时间、检查结果、处理、转归记录不准确或缺失(减0.2分/项)。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分):①建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②有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③有记录可查。

  2.各临床科室要有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无记录本(减1分);有死亡记录病例不记录或漏记录的,发现一例扣1分,本项目可扣至负数。

  3.死亡病例讨论应在1周内完成,由科主任及以上职务人员主持,主管医师报告,上级医师补充,并审阅签字,缺项(减0.2分/次),记录不详尽(减0.1分/项)。

  1.建立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病历书写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第三版)要求。

  1.抽查门诊或急诊病历5份,查看其基础信息及书写是不是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第三版),书写了门诊病历,但不规范者,缺项(减0.3分/项,减完1分为止)。

  2.缺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减0.5分)。抽查5份出院精神科病历(不同病种),乙级病历(减1分/份),丙级病历(减3分/份)。

  3.职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病历质量进行评价分析,至少每季度一次(缺一次减1分)。

  2.开展临床操作技术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的培训并有记录,相关职能科室对执行情况有督导检查、记录和处理整改措施(0.7分)。

  3.临床用药规范(首发患者单一用药,合并抗精神病药物符合相关指征、合理),相关医学检查规范以及转诊机制规范。(9分)

  1.缺技术指南/诊疗规范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所要求的告知、风险评估、病情评估等制度不全者(减0.3分)

  2.缺乏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有关的资料(培训安排、签到表、培训内容、相关影像资料)减0.2分;缺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记录(记录至少包含检查实施、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通报)减0.3分;记录不全者,减0.2分。

  3.抽取5份在架病历。患者的病情评估与制定诊疗方案不相符或缺评估的(减3分/份);合并用药不合理、不规范以及在病例中未描述者(减3分/份);调整治疗方案的依据在病历中未描述的(减3分/份);缺基本检查或检查项目不规范、复查不及时(减1分/份);诊断不符合的(减5分/份);未及时请上级医院高级(或副高)医师会诊或转诊,或未执行上级要求的(减2分/份)。注:每份病例以最高扣分点计入,不累计扣分。

  注:以下情况应向上一级医院转诊或会诊:(1)7天内未能明确诊断的;(2)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药物中毒、粒细胞缺乏、严重躯体疾病、严重抑郁状态、严重拒食状态、精神运动性兴奋、暴力行为、木僵状态、持续抽动或抽搐或持续惊恐发作等持续2周以上未能控制的;(3)伴有传染病的;(4)出现意识障碍或昏迷状态或谵妄状态或衰竭状态的。

  1、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的过程;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制度并实施;建立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跌倒、坠床、噎食、窒息、自杀、暴力攻击、擅自离院等意外事件)并培训。

  1.无医疗纠纷处置管理办法和操作的过程的,减0.5分;无医疗纠纷处置部门或归口部门、无相关记录的,减0.5分;医院未组织医疗纠纷讲评、案例分析等讲座、培训资料的,减0.5分。

  2.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隐患报告制度与工作流程的,减0.5分;缺上报事件登记、处置、抽查的,减0.5分;抽查2名医务人员了解对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不知晓或不熟悉的,减0.25分/名。

  3.缺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的,减0.5分/项;缺培训及演练,工作人员不熟悉或不能实施的,减1分。

  现场查看,访谈患者、陪护、护士、医师等:了解病区环境、探陪情况、基本服务设施、护理排班等是不是满足要求;了解护患沟通、医护沟通情况;了解护理管理工作是否贴近临床、贴近患者等。

  2.病区分区合理,清洁工具分区使用,垃圾分类处置正确,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病区床位设置合理,各项设施完好,无男女混住现象(0.3分)。

  3.有核心护理制度并执行到位,如:抢救车的规范管理等。病区仪器设施设施清洁,功能完好,按时进行检查保养并记录,有损坏及时维修(0.2分)。

  4.有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护理风险防范预案,如跌倒、坠床、压疮、管路滑脱、用药错误等,执行到位(0.3分)。

  5.全院有统一的病区药品管理制度并落实;品、第一类,毒、限剧及特殊药品按有关法律法规来管理。(0.3分)。

  7.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方面的要求,对护士合理分工,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负责;护士排班体现患者需要和尊重护士意愿,减少交接班次数,保证中、晚夜班及节假日的护理人力(0.5分)。

  8.护士着装整洁,仪表规范,佩戴胸牌,使用文明用语;上班时间不戴戒指、手镯等饰物(0.5分)。

  9.护理人员有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如:不在住院患者床头卡写入院诊断等(0.2分)。

  10.实行非惩罚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护士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2分);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有缘由分析,定期对护士进行安全警示教育(0.3分)。

  11.每月至少一次护理管理台账(查房情况),对上月度发现的问题有无整改情况。(1分)

  1.入院护理:新入院患者接待及时;向患者及家属做好住院须知、探视陪伴等相关制度,住院设施等相关知识宣教;做好入院评估;及时通知管床医生查看患者(0.2分)。

  2.晨晚间护理:(1)按照有关要求,并结合临床实际,认真规范做好患者,特别是特级、一级护理患者晨晚间护理,患者皮肤、毛发、口腔等清洁无异味;(2)将病情观察(评估)、健康教育、康复指导、沟通交流等融入晨、晚间护理之中;(3)做好床单位管理,保持患者安全舒适,床头柜物品摆放有序,最好能够降低床下用物,食品、便器分区放置等(0.5分)。

  3.交接班护理:交接班流程规范,重点交接危重、手术、新入院或转入、外出诊疗、情绪不稳定及需要特殊护理的患者;严格落实十不交接制度(0.3分)。

  4.诊疗护理:遵医嘱准确及时提供各种治疗和护理服务,如注射、给药等。(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给药原则;进行各种治疗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2)观察、发现和处置患者用药与治疗反应,有效防治相关并发症及应急处置意外情况。(3)做好治疗、用药相关知识、操作、检查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宣教指导;患者了解、掌握药物、检查、治疗的需要注意的几点及饮食、活动等相关知识(2分)。

  5.病情观察与评估: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有效地发现病情变化。将患者病情观察与评估融入护理工作的所有的环节(1分)。

  6.心理护理与人文关怀:及时了解患者心理动态,给予患者个性化的心理护理,满足患者合理诉求(1.5分)。

  7.责任护士掌握、熟悉、了解所负责患者的诊疗护理信息,包括一般资料、诊断、主要病情、治疗措施、用药、手术、检查检验阳性值、护理措施、观察重点、心理状况等;落实危重患者上报制度,护理部主任了解全院病危患者相关情况(1分)。

  8.护理文书: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简明扼要,结合医院实际,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第三版)(0.3分)。

  9.出院护理:及时协助患者或其家属办理出院事宜;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做好患者出院相关知识宣教指导;患者或其家属掌握、了解服药、饮食、活动等有关需要注意的几点以及复查时间(0.2分)。

  1.新护士规培:结合医院特点,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有计划、有实施,有效果(0.5分)。

  2.各临床专科根据本专科疾病谱、诊疗手段的改进、新技术新项目的不断引进、新药物的不断应用于临床等,开展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培训。

  (3)护士熟悉、掌握本科室各种药物的作用、副作用与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及需要注意的几点(0.3分)。

  (4)护士掌握本专科各项护理技术操作(包括急救技术)及相关知识点(0.3分)。

  备注:出现以下行为的,本次考核不及格,并按照医保服务协议以及基金监督管理规定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