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宅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宅租借有关税收方针的公告》(2021 年第24 号)规则,自2021 年 10 月 1 日起,住宅租借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租借住宅获得的悉数租借收入,能够再一次进行挑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照 5%的征收率减按1.5%核算交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办法核算交纳增值税。住宅租借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租借住宅,依照5%的征收率减按1.5%核算交纳增值税。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安排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宅租借企业租借住宅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上述规则中的“个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上一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