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共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今年以来,共开展日常谈线组织观看纪录片《红旗渠》,号召全市水务系统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每月组织干部职员深入基层开展水利工作调研,提高从一线察觉缺陷、处理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一是压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职责。加强学习培训,组织1897人次开展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网络培训,组织1410个责任人召开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视频培训会议。全市615宗小型水库行政责任人已在4月30日前完成现场巡坝。二是提升水库安全运作水平。建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长效机制,33宗小型病险水库治理项目和1宗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展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全市已累计创建小型标准化水库552宗,剩余58宗将在12月底前完成。积极创新水库运行管护机制,2019年至今,全市539宗水库已实行物业化管理,剩余的水库通过区域集中管护的方式由同属的电站企业管护,水库安全运行管护水平大幅提升。
一是谋划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围绕省中小河流治理三期规划,积极加强与省水利厅、各县区水务部门及编制单位的沟通协调,全力做好资料整理、意见反馈等工作,为我市1109.4公里中小河流纳入省政府治理规划做好前期准备。组织编制全市26条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全流域系统综合治理规划。二是开展东江干流治理工程。全力配合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快速推进东江干流治理工程前期工作,按照何国森市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深入论证防洪措施。进一步论证蓄滞洪、河道清淤、沿程电站、水库调度等各项措施对降低水面线和堤顶高程的影响。目前正在按计划开展征地移民实物调查工作。
一是下好水土保持先手棋,遏制水土流失现象。全面强化水土流失审查审批工作,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42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59宗。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完成197宗省级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现场核查、认定、查处及42宗历史违法违规项目的整改销号工作,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0平方公里。全力推进3宗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和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效果明显。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力度,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对20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165次。二是打好水利防汛主动仗,继续保持安全度汛良好势头。今年入汛以来,启动水利防汛Ⅳ级应急响应6次、Ⅲ级应急响应2次、Ⅱ级应急响应1次,各县区水务局启动应急响应35次。各县区水务部门及时处置山洪灾害预警83个,向镇村防御责任人发送山洪预警短信9756条,提醒当地政府转移群众13186人。全市有105个智能水位预警器站点发出水位报警信息,及时提醒当地群众6986人转移避险,有很大成效避免了人员受伤或死亡。科学调度大中型水库、东江干流梯级电站58宗次,其中5次向枫树坝发电公司下达防洪调度令,充分的发挥了削峰错峰作用,基本确保了龙川县城安全。面对50年来最强“龙舟水”,我市水利系统实现了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目标。市水务局被市政府评为防范应对近50年来最强“龙舟水”表现突出集体。
是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制定《河源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022年河源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河源市水务局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划》,统筹部署全年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依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开展约谈,要求其消除隐患,落实监督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是组织并且开展“一线三排”工作。先后10次组织水利系统干部检查全市水库电站安全运作情况,全面排查了全市625宗水库、821宗小水电站、31宗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风险隐患,积极防范化解“龙舟水”期间也许会出现的安全风险。针对排查出的404个水库、水电站隐患,已立行立改308个,剩余96个隐患已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一是加大河湖管理力度。深入推动“清漂”、“清四乱”常态化,今年以来累计清理河道长度5829.88公里、水域面积617.01平方公里、水面垃圾漂浮物5.03万吨,整治销号河湖“四乱”问题160宗,整治妨碍河道行洪明显问题56宗,水环境、水安全有效提升。二是有序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印发《河源市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及小微水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指南(试行)》,推动开展辖区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及小微水体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划定615条河流河段共7204公里。三是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将河长制考核工作纳入市领导连镇包片工作,通过市领导示范带动工作落实。探索成立市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专班,建立“市水务局指导+河长办统筹+专班运作”的工作机制。印发《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办法》,加强完善河湖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制度。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密切全市检察机关与河湖长制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人水和谐逐步显现印发《河源市碧道建设总体设计(2020-2035年)》《河源市碧道建设实施方案》,江东新区柏埔河省级试点碧道、高新区滨水公园碧道、新丰江碧道、连平大席河碧道等一批亮点工程碧道已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为群众提供了生活休闲的好去处。2022年我市纳入河长制考核的碧道建设任务共70公里,目前已建成67.8公里,完成投资1.5亿元。
一是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研究起草《河源市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非法采砂专项督查。2022年以来,全市水政执法队伍现场制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58次,依法查处水行政执法案件21宗,作出行政处罚金额80.76万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5.43万元,有效遏制我市河湖区域水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发生,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凝聚合力,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河源市海事局、交通、农业、公安等部门,组织县区水务局对“三无”采砂船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22年以来,全市拆解30余艘“三无”采砂船舶,切实做到从源头治理非法采砂行为。三是精心部署,开展跨市执法行动。联合惠州有关部门成功打击一起跨市涉嫌非法采砂犯罪团伙,现场抓获7名涉嫌非法采砂的嫌疑犯,扣押非法采砂船1艘,运输车辆4台,铲车2台。通过开展联合行动,为下一步建立跨市执法互助和资源共享机制奠定基础。
坚行动完工、竣工验收等收尾工作,组织各县按照省农村供水“十四五”规划,开展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的前期工作,其中和平县、紫金县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截至9月底,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已达到99%以上,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覆盖人口比例达39.55%。二是市区供水安全有保障。强化水质检测,每月定期检测取水口、出厂水水质。完善供水管网,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完成管网改造23.2公里。加强水厂运营监督管理和安全管理,积极处理供水投诉及供水建议和咨询。
一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印发《河源市“十四五”水资源管控指标分解方案》。加强取水活动监管,继续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2022年全市共完成1690宗取水问题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开展取水计量监管,共对41宗较大取水户和22宗一般中型灌区安装了在线年全市及各县区用水总量均达到控制目标,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年在下降,用水效率逐年提升。二是节水工作成效显著。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共完成小区63家、公共机构140家、企业16家、灌区等节水载体创建工作,源城区、东源县顺利通过省水利厅验收及水利部复检;和平县通过市级初审工作并报省水利厅申请验收。市级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已完成创建24家,年前将完成80%的创建工作。组织并且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节水意识,营造良好节水氛围。
一是稳步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各县区已完成清理整改核查评估报告、“一站一策”退出或整改方案政府批复。今年计划退出的23座电站(其中位于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16座,位于市、县保护区及其它退出类7座)正在开展固定资产评估及协商退出等相关事宜。2020年至今,我市已退出电站16座。二是推进小水电落实生态流量工作。各县区已编制完成生态流量核定报告,完成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及监测监控设施安装。三是积极创建绿色水电站、平安水电站。完成农村水电站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15座。
一是加快推进灯塔盆地灌区建设。制定《河源市灯塔盆地灌区近期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以“将灯塔盆地灌区打造成广东省第4个大型灌区,建成现代化、智慧化、生态化的高效节水示范大型灌区”为目标,按照“总体谋划、分期推进、分县立项、分步实施”总体思路,分近、中、远期实施。实行“以日推进、一周一议、两周一商”工作机制,通过逐周列表调度、市工作专班包片督导、“一县(区)一策”等措施,全力推进灯塔盆地灌区工程建设。目前,近期项目7个中型灌区8个子项目已于9月底全面开工建设,已完成新建加固渠道291公里,渠道基础开挖310公里,改造提升水库9宗、加固改造山塘23宗,新建2座抽水泵站等系列工程量,总体形象进度为86.63%。二是大力推进节水灌区建设。加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东源县白礤灌区、大坑灌区、赤竹径灌区获评省级节水灌区称号。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继续推进“十二个工程”,为我市高质量创建全省“示范区”“排头兵”,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有力水利支撑。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红旗渠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创建模范机关,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持之以恒抓好官僚主义明显问题整治,坚决防止“”反弹。
建立水库定期安全鉴定制度、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长效机制,在2023年“龙舟水”前完成我市79宗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完成191宗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完成中型水库、水闸和三级以上堤防标准化30%的年度建设任务。开展中型水库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提升水库安全运作管理水平。
5.针对易发生洪涝灾害的东源林石河、和平浰江、源城黄子洞河、连平贵东水、紫金头河等易涝点加装视频监控设备16套。
6.做好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按照河流为单元将我市还没有完成治理的中小河流纳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库。
全力推进灯塔盆地灌区工程,2023年3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项目6.5亿投资建设项目。推进灯塔盆地灌区2023年度1.42亿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东源县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54宗山塘加固扩容、新建加固灌溉渠道66.9公里、水陂53座;和平县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7宗水库改造提升工程,12座山塘加固改造工程),力争在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近期项目建设任务,2024年3月完成工程完工验收工作。
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提高群众饮水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