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漯河市农业乡村局、市公安局沙澧分局联合发布《关于2023年禁渔的布告》。依据相关规则, 我市境内一切河流、滩涂、水沟等天然水域(运用多杆、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用具垂钓的;出售垂钓渔获物的;运用可视化设备或许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辅佐垂钓的,均归于生产性垂钓)。终年制止带着和运用炸鱼、电鱼、毒鱼等损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的设备、用具、有毒物质在禁捕范围内进行捕捉。终年制止运用抬网、粘网、围网、地笼网、迷魂阵等渔具、渔法进行捕捉。制止制作、出售、宣扬禁用的渔具。制止出售、收买、加工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捉的渔获物。制止其他损坏渔业资源的捕捉行为。
据介绍,3月至6月是鱼类产卵繁衍的时节。施行禁渔准则是维护我市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行动,对继续康复我市天然水域水生渔业资源、促进我市渔业可继续发展具有极端重大意义。广大人民群众应结实建立遵纪守法和维护渔业资源的认识,自觉各类不合法捕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不合法捕捉头绪,应及时向渔政部分和公安机关告发。
禁渔期间,我市将继续坚持高压态势,实施24小时执法检查,安排而且展开多部分联合禁渔执法检查,构成部分协同、齐抓共管的禁渔作业机制,全面遏止不合法捕捉多发态势,实在保证我市沙澧河渔业的生态平衡。一起,抓好反面典型、做好事例教育。对违背相关规则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则追查刑事责任。对阻止和波折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和《刑法》规则别离予以处分和追查刑事责任。